审批依据: 1、《公司法》; 2、《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3、《关于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行使股东行为意见》。 审批条件: 需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集体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 申请资料目录: 1、企业主管部门(或资产经营公司)以正式文件形式提报企业国有股权设置方案的申请报告; 2、资产评估报告及审核验证文件; 3、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股权设置方案可行性报告; 6、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报告等; 2、审查报告及所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符合规定要求,所附文件材料齐全,以文件形式通知申请人;如不符合要求,则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审批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青岛市四方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3761683 监督机构:青岛市四方区财政局国资科 举报、投诉电话:3757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