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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金使用计划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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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保障部、青岛市劳动保障局等有关文件。
  审批条件:资料齐全,予以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2、《招用职工登记表》、《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
  3、《工资总额计划审核表》、《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审批程序:受理;审查;批准
  审批期限:即时办理。
  办理机构:四方劳动和保障局工资保险科
  联系电话:3761691
  监督机构:四方区劳动保障局纪检组
  举报、投诉电话:377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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