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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出版物零售租赁经营许可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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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依据:《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山东省电子出版物管理办法》
  许可条件:
  1、有经营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4、有必要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5、有熟悉电子出版物业务的技术人员;
  6、符合有关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总量控制、结构、布局的规划。
  许可程序:
  1、申请单位或个人书面提出申请;
  2、据实填写申请登记表;
  3、初审并现场勘验;
  4、审核报批;
  5、发证。
  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书
  2、经营单位章程;
  3、资金信用证明;
  4、技术、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方位图)
  6、经营管理制度;
  7、新开办单位还应提交单位名称预先核准证明。
  许可期限:20天。
  办理机构:四方区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3761687、3795422。
  监督机构:四方区文化局办公室
  举报、投诉电话:379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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