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ENGLISH | JAPANESE | KOREAN
  用户名: @ 密码:
首 页 | 走进四方 | 政务公开 | 在线办事 | 互动交流 | 数字地图 | 信息订阅
  当前位置: 四方 - 数据上传 - 法制办 - 教体局 - 非许可审批 > 正文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5-04-26
字体:【】 【】 【  

  审批依据: 《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
  审批条件:
  1、了解体育锻炼和比赛的一般知识,初步掌握基本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方法,能够承担基本的锻炼指导工作;
  2、了解社会体育工作的一般知识,初步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方法,能够根据计划组 织实施基层组织的社会体育活动。
  申请材料目录:
  1、街道办事处或单项体育协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2、一寸免冠照片2张。
  审批程序:
  1、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请人应持街道办事处或单项体育协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报名登记。
  2、经体育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方可申报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3、考试合格者经报上一级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区教育体育局发放等级证书。
  审批期限: 在报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其培训、考试时间;在考试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颁发证书。
  办理机构: 四方区教育体育局体卫科
  联系电话: 3717819
  监督机构: 四方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举报、投诉电话: 3717836

打印】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使用帮助 常见问题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中共青岛市四方区委、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主办 区委、区政府计算机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航天四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 技术支持与服务
鲁ICP备05029725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