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依据: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审批条件: 能掌握和正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够胜任裁判工作,经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可以申报三级裁判员。 申请材料目录: 1、单位或单项体育协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2、一寸免冠照片2张。 审批程序: 1、三级体育裁判员申请人应持单位或单项体育协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报名登记。 2、经体育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方可申报国家三级体育裁判员。 3、考试合格者经报上一级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区教育体育局发放等级证书。 审批期限: 在报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其培训、考试时间;在考试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颁发证书。 办理机构: 四方区教育体育局体卫科 联系电话: 3717819 监督机构: 四方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举报、投诉电话: 3717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