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行政机关 四方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 法律依据: 1.《宗教事务条例》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第九条 3.《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四条 4.《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