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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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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四方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办公电话  83757137    83757919
投诉电话  83757919
邮  编  266033 传  真  83757137  83757919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二路48号
网  址   电子邮箱  sf_fzhb@qingdao.gov.cn
职  能

  (一)职能调整
  强化的职能
  1、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综合研究和督促检查。
  2、对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问题的研究、监督和协调。
  3、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相关职能。
  (二)主要职责
  1、对区政府法制建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围绕区政府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对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清理、编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辑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文本。
  3、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4、监督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5、办理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区政府委托承担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
  6、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工作。
  7、对区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8、负责对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及各部门对外签订有关合同、协议的审核。
  9、承办区政府、政府办交办的法律事务和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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